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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师生受邀旁听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会议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0-11-26 12:25:26

11月24日上午,湖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会顺利召开,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16名师生受邀前往旁听。

此次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王玲主持召开。会议伊始,王玲首先对受邀前来旁听的华中师范大学师生表示欢迎。本次会议共有21项议程,主要议题是表决《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建议表决稿)》,审议《湖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二审稿)》《湖北省慈善条例(草案)》等

坐在旁听席位上的同学们胸前佩戴着旁听证与法学院院徽,仔细听着一份份有关经济、社会、文化、法律的报告,时而埋头思索时而奋笔疾书,亲历现场感知立法过程。在此次会议中,《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湖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引起了师生的广泛关注。同学们纷纷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报告发表看法,提出意见,踊跃讨论。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中相关的监督管理措施和法律责任引发了经济法方向研究生的思考;《湖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充分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建设以及教育工作的论述精神,对接民法典内容,完善了相关立法,这也是同学们在校学习中重点关注的内容。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压实办理责任、提升办事时效、强化精准联络的要求引起师生们的兴趣。

法学院带队老师恽力达表示,与法学院十五名研究生、本科生一起旁听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了解权力机关履行职权活动,感知地方立法过程,这是一场生动的法治实践课。

我国宪法规定,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公民旁听办法》,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省公民(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者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都可以申请旁听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因此,此次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活动,是公民权利的正确行使和强化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有效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