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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临其境炼能力 第十九届模拟法庭成功举行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5-05-18 00:00:00

法学院讯(通讯员方帅摄影薛晓丹)5月17日晚,由法学院主办,法学院团委学生会、法学会承办的模拟法庭活动在8611举行。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法学院副院长杨凯,法学院刘元璋老师出席活动现场。模拟法庭由2014级赵鹏宇主持。

活动以一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为模拟对象。由王子文担任审判长,汪翰林、向宇为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由张卉担任,共同审理原告王胜改诉被告陆璐、曾发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后,全场起立,提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场。审判长核对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基本情况完毕后,宣布开庭。开庭后,审判长重申了有关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并且询问了当事人对审判人员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环节,原告王胜改及其诉讼代理人姚捷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陆璐、曾发亮归还所借金额28万元,承担本次诉讼全部诉讼费用,并向法庭提交了借款协议等证据。被告对此证据没有异议,担保人曾发亮表示愿意承担有关责任。

法庭辩论环节,原告认为被告以房屋两证作为抵押,应该偿还贷款。被告则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还款,双方围绕诉讼时效问题展开辩论。激烈辩论后,被告同意偿还28万元贷款,但是利息无力偿还。在双方达成一定程度合意后,审判长宣布进入法院调解阶段。

法院调解期间,杨凯对本次模拟法庭做了点评。他认为,作为大一学生,能够流畅地走一次开庭程序已经很不错了。但是台上演员要注意自己的形态,要有器宇轩昂的气质。杨凯用“当事人脑袋转一转,法官脑袋就要转三转”表明现实中法庭辩论的激烈程度。

回到法庭上,原告方提出由被告方偿还28万元贷款,可以不追究利息,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在合议庭主持下,原被告双方在自愿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至此,法庭审判完成,审判长宣布闭庭。

经评委打分和大众评委投票,姚捷获“最佳风采奖”,“最佳人气奖”则被书记员扮演者张卉获得。

模拟法庭作为我院特色精品活动,每年举办一次,既为法学院学生提供了将专业知识应用于实践的平台,也为其他非法律专业学生提供了了解法律、学习法律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