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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第五期“桂子山法学青年学术沙龙”成功举办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9-12-05 17:33:08

法学院讯(通讯员:王晶晶 摄影:陈敏)2019年12月4日下午,第5期“桂子山法学青年学术沙龙”在法学院二楼会议室举行。本期学术沙龙的主题报告人为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武汉大学社会学院博士后梅扬,报告题目是“比例原则的立法适用及展开”。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杨涛副教授担任本次沙龙的主持人,法学院王勤副教授、肖登辉副教授担任与谈人。我院部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一同参加了本次学术沙龙。

主讲环节,梅扬博士首先谈到,“比例原则”作为公法的“帝王条款”,在我国却主要适用于具体的行政执法领域,并没有在立法环节落地生根。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先探寻“比例原则”的法理意涵。梅扬博士通过“十字架山案”、“药房案”讲解了比例原则的逻辑起点就是保障人权,限制公权力对公民权利的限制,防止权力滥用。此外,比例原则虽然是抽象的,但具有极强的操作性,它由“适当性”、“必要性”、“均衡性”构成,裁量治理为“比例原则”提供核心动能。其次,梅扬博士从形式、实质两个维度进行“比例原则”在立法中适用的理论证成。梅扬博士讲解到“比例原则”之所以被称为“帝王条款”,是有它独特的魅力。具体到立法环节中,它可以为立法价值、原则以及方法提供新的规范指引,还可以为立法学这一学科带来诸多的学术增量。然后,梅扬博士通过分析“适当性”、“必要性”和“均衡性”这三个层层递进、环环相扣的子原则,提出了一套将“比例原则”应用于立法领域中的操作规则。在报告的最后,梅扬博士提出,在对涉及基本权利进行立法审查时,可以将“比例原则”与美国的多元审查基准相融合。

与谈环节,肖登辉副教授肯定了梅扬博士是一名研究和教学能力兼备的优秀学者。整个学术报告,无论是案例的引入还是理论的阐述都将主讲人的扎实基础、创新观点展现地淋漓尽致。杨涛副教授结合自己的研究方向谈到,“比例原则”具有一定的普适性,不仅在宪行专业是研究重点,在知识产权领域同样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王勤副教授则从另外一个角度发表自己的见解。他提到,目前研究“比例原则”更多地是在构建权利之间的位阶。那么,在适用“比例原则”时也可以分层次。

自由交流环节中,梅扬博士与到场的学生就“比例原则的缺陷”、“比例原则与其他部门法基本原则的冲突”等问题做了深入地探讨。

最后,主持人杨涛副教授对梅扬博士的报告和肖登辉副教授、王勤副教授的精彩点评再次表示感谢。本次学术沙龙的开展,不仅帮助大家了解了“比例原则”的内涵、逻辑结构及未来的发展趋向,还打通了部门法之间的壁垒,为今后学术研究提供新思路、新视角、新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