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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友风采特别报道之二】以刑法学为志业:一路前行的陈洪兵和他的远方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1-11-12 17:48:18

   “凡有所学,皆成性格。”——(英)弗朗西斯·培根

1994年夏天,从湖北荆门农村来到武昌桂子山的陈洪兵顺利结束四年的本科学习,背上简单的行囊,坐船前往江苏参加工作。二十多年后,当他作为国内知名刑法学教授,出现在各大高校讲台、实务部门报告厅或公益直播课堂上,为无数学生、法官、检察官和律师授课、剖析热点案件时,或许会在某一瞬间闪忆起他那趟顺流而下之旅。当年行走在那段不长不短旅途中的年轻人,可能已经依稀听到了自己的心声,但他那时肯定没能料到由此迈开的步伐竟会有些跌跌撞撞。

愈挫弥坚,终开刑法之门

1994年到1997年,陈洪兵在苏州吴江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六年的实务工作给他积累了不少经验,但也带来了越来越多的迷茫和困扰。于是他听从了内心的声音,下了断舍离的决心。陈洪兵辞职回家,专心备考硕士研究生。他坚持每天五点半起床跑5000米,然后在家附近漏风的小学教室里认真复习功课。1998年1999,他两度报考华东政法大学,皆因英语成绩不佳而失利。2000年,30岁的他才如愿考入上海社会科学院刑法学专业

在攻读硕士的三年期间,受导师肖中华教授的点拨,他潜心钻研刑法学基础理论,确定了以学术为志业的人生方向。然而,2003年毕业当年考博没能像他预想的那样一击而中。他遭遇了很多前辈学者曾经有过的困惑和彷徨期,在学术生涯的初期,如何才能让职业和志业协调融合呢?由于年龄和经济的压力,陈洪兵其后辗转于燕山大学文法学院宁波大学法学院任教。其间,他连续每年报考多所名校的刑法学博士研究生,全都名落孙山。但陈洪兵毫不气馁,反而愈挫愈勇,他暗暗下定决心,只走华山一条路:“不管考多少年,此生定要追随张明楷老师学习刑法!”

有道是:“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2006年,陈洪兵终于如愿考入清华大学法学院张明楷教授门下得到了他多年来梦寐以求的深造机会。

对很多大龄博士来说,在重归校园的欣喜过后,专业、外语、经济和求职上的多重压力犹如大山之将倾,读博时光可能就此变得窘迫而挣扎。但陈洪兵却很快就安放好了自己的内心,在困顿的生活中仍能心无旁骛地学习。他没有顶着学校和导师的名号出去代课赚快钱,而是日复一日地安坐在清华园明理楼中默默读书、写作。攻读博士期间,陈洪兵不仅努力补齐英语短板,还自学了日语和德语。他的专业主攻方向是刑法总论理论研究。三年过后,他已完成近百篇学术论文,公开发表四五十篇,其中CSSCI论文高达二十余篇,还完成博士论文《中立行为的帮助》《共犯论思考》一书的书稿。

更为难能可贵的是,陈洪兵通过博士学习期间的观察和思考,敏锐地认识到国内外刑法学研究的差异点集中于刑法分则部分,且我国刑法分则部分存在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现象,司法适用偏差甚多。博士毕业前夕,他又郑重许下了一个“小心愿”:争取用十五年左右的时间,对刑法分则的全部章节逐一进行研究;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人身犯罪、财产犯罪、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四个专题撰写四本论文集和《刑法典型罪名适用研究》、《刑法各论》等两部专著;再按照这个思路出版六本刑法总论方面的专著。

  天道酬勤,逐梦学术之路

2009年夏天,陈洪兵再次进入大学校园,在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继续他的学术远足,一步一个脚印去实现自己的十五年学术规划。

有道是,“念念不忘,必有回响。”2012年,陈洪兵的学术热情和长期坚持让他再次获得绝佳的学习机遇。他得以在日本首都大学东京(系东京都立大学合并其他学校后改名)从事为期一年的访问学者工作,合作导师是日本著名刑法学家前田雅英教授。当时,年过六旬的前田教授仍密切关注社会现实问题,保持着每年写作二十篇论文的工作量。陈洪兵被他这种法学家的责任感、自律力和学术热情深深感染,全身心投入到刑法学研究之中。

 

归国后,陈洪兵教授将研究重心放到到国内判例研究上,通过对海量裁判文书的分类、提炼和归纳,在刑法分则系统理论研究方面进一步发力。短短几年时间,他就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学术成就。他的论文《准抽象危险犯概念之提倡》、《论中立帮助行为的处罚边界》相继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法学顶刊上发表;连续三年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了三部专著,即《财产犯罪之间的界限与竞合研究》、《贪污贿赂渎职罪解释论与判例研究》《中国式的刑法竞合问题研究》;还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等多项立项。

2017年6月起,陈洪兵教授转任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东南大学刑事法研究所所长,江苏省检察官学院兼职教授等工作。截至目前,他在学术研究上已经硕果累累。概有:在各类重要法学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其中CSSCI论文上百篇,CLSCI论文 41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刑事法学》全文转载25篇;独立出版专著8部;主持国家级或省部级课题7项。由于其出色的学术影响力,陈洪兵教授曾获得2015年度中国人文社科最具影响力青年学者”称号(法学一级学科全国10人),登上2006-2018高校人文社科学者期刊论文排行榜(全国法学一级学科排名第34名,刑法二级学科排名第12名),并多次获得“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作者、高产作者、高引用作者”“年度北大法律信息网十大优秀作者”、“年度中国法学创新网CLSCI论文高产作”等称号

以课会友,善尽社会之责

作为知名的法学教授、博导,陈洪兵非常重视教书育人。他总是满怀热情,想要利用课堂上下的一切机会,把自己研习法律三十多年来的心得毫无保留地传授给学生们。他不仅常常主动“加餐”讲授刑法学课程,还不时举办专题讲座,鼓励青年学子关注中国现实问题,研究具体案件。陈洪兵教授每每这样告诫他的学生们:“刑法学并不是一个智力游戏,它背后是沉甸甸的社会责任!”一个合格的法律人,不仅要有充足的法律知识储备,更要有强烈的表达意识与社会责任感。 当然,他也从来不吝将自己的求学故事讲给学生们听,分享人生箴言:“你若能执着做事,具有坚强的意志力,就能靠可持续发展超越别人,实现自己最终的理想!”

陈洪兵教授坚信:如果学术研究是务实的,一定会对司法实践有所推动;如果讲课是务实的,一定会最终影响司法实务。他每年会专门抽出时间为各地检察院、公安局、律所等安排二十多场讲座。由于长期专注研究刑法分则,关注真实判例,他提起热点案例如数家珍,讲起课来激情澎湃,总能引发听众共鸣,深受实务人员追捧。他自己也很享受这样的学术输出,认为与一线实务部门的直接、深入交流,反过来也让自己在刑法判例研究上颇为受益。

近几年来,陈洪兵教授更将刑法课堂延伸到了网上。他与北京智元微库、湖北同人等企业合作,开设了一系列刑法公益直播课程,主要包括:《陈洪兵的刑法罪名课》、《刑法总论以案说法一门通》、《刑法分则精进课堂》、《刑法三十常用罪名理解与适用》《财产犯罪适用疑难实战指南》《刑法修正案(十一)实务重难点系统全解》,等等。他的刑法直播课堂在线观看人数通常以万计,惠及包括新疆等边远地区在内的广大实务人员和在校学生。

在繁忙的教学、科研工作和社会活动之余,陈洪兵教授还与时俱进地开设了微信公众号“陈述刑法分则”。他坚持每周推送一篇自己关于刑法分则研究的文章,期待与更多学者、实务工作者交流研究成果,分享研究心得,进一步扩大刑法实务研究的阵地。

 

一百年前,被视为现代最重要的思想家之一的马克斯·韦伯在《以学术为业》的著名演讲中,将持之以恒地献身于学术的精神称为“学者的性格”;将投身学术,视为学者得到救赎的道德义务。只有将学术视为志业的人,才能抵御来自世俗的物质诱惑,牺牲业余时间和假日,忍受长年的辛苦和挫折,始终热情地向往抵达他心中的理想之地。

行走在学术求索之路上,陈洪兵教授已收获颇丰。但是,缘于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对他而言,心中仍有期待抵达的远方。他多次在公开场合提到,期待未来能为更多人群讲授刑法课程,将会用尽毕生精力继续刑法分则研究。他早已为自己定好六十岁前的研究规划:撰写并出版《刑法典型罪名适用研究(之一)》、《刑法典型罪名适用研究(之二)》、《刑法各论》、《公司犯罪适用研究》、《金融犯罪适用研究》、《税收犯罪适用研究》、《知识产权犯罪适用研究》、《妨害司法罪适用研究》、《环境犯罪适用研究》、《毒品犯罪适用研究》等十本专著。

“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

作为陈洪兵教授的学术启航地,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衷心祝愿陈洪兵教授学术之路常青,永远做一个初心不改、热血不凉的法律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