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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届模拟法庭活动顺利举行

文章来源:法学院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3-04-04 10:45:59

法学院讯(秦俪菲 刘雄奇)为深入开展大学生法治教育,丰富法律文化生活,营造校园法治氛围,华中师范大学法学会于3月31日晚在8611模拟法庭教室举办了第五十届模拟法庭特色活动。学院党委副书记万枞、副院长肖登辉,学院副教授刘元璋,学院团委书记张永基、团委副书记姜孝文,研究生辅导员樊星锴、本科生辅导员柳濛等出席本次活动。随着审判长宣布开庭的法槌落下,第五十届模拟法庭就此拉开序幕。



在法庭调查环节,公诉人首先宣读了对犯罪嫌疑人的起诉书,随后通过被告人再现了案发经过。随着证人出庭作证、控辩双方举证质证等环节的推进,模拟法庭进入白热化阶段。在一番唇枪舌战之后,审判长宣布休庭。



休庭阶段,主持人与台下的观众积极互动,邀请同学们分享对本案的疑问和想法,同学们踊跃参与,或提出自己对审判结果的猜测,或分享自己对于公诉意见的疑惑,给其他观众带来了启发。互动减少了法庭上的严肃气氛,为本次活动增添了一抹亮色,现场在轻松的氛围中迎来了最后的宣判阶段。


最终审判长作出判决,认为犯罪嫌疑人在同室友争吵后泼洒酒精故意纵火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听到判决结果后,被告人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观众在对其痛苦经历产生怜悯的同时,也对法律更加敬畏,绝不能走上犯罪这条不归路。



刘元璋结合自身多年做刑事辩护的经验,纠正了在本次活动中出现的常识性错误和规范性问题,对此案提出了“做无罪辩护”的见解。此外,他指出:“做一名优秀的律师不仅需要扎实的专业功底,还要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优秀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在法庭上的应变反应能力。”



肖登辉在点评中赞赏了全体参与同学所付出的努力,他提到“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并以此鼓励同学们在未来精益求精。



经现场观众投票,解向荣同学荣获本次模拟法庭活动“最佳辩护人”称号,张轶楠同学荣获 “最佳公诉人”称号,林凤婷同学荣获“最佳审判人员”称号,舒世佳同学荣获“最佳辅助人”称号,徐依琳同学荣获“最佳当事人”称号,与会的老师们分别为以上同学颁奖。



作为法学会的特色活动,模拟法庭致力于模拟真实的庭审现场,有助于同学们熟悉庭审过程,进一步掌握法律实务,在实践中增强专业技能和思辨能力,为将来从事相关的法律职业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向广大师生进行法治教育宣传,增强同学们的法治意识。本次活动的圆满举行,既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表现,也是培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应有之义。



(审读人:万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