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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辩青春,以雅才情——华中师范大学第三十届“舌上春秋”辩论赛决赛落幕

文章来源:结芦演讲与辩论协会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3-12-27 11:28:41

法学院讯(记者 法轩)12月23日,华中师范大学第三十届“舌上春秋”辩论赛在科学会堂一楼报告厅拉开帷幕。本次比赛由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主办,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指导中心、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委员会以及华中师范大学结芦演讲与辩论协会(学生)共同承办。校团委副书记薛惠、法学院党委副书记万枞、法学院团委书记张永基、文学院团委副书记黎书宏作为嘉宾出席本次活动。华中科技大学资深辩手魏莱、华中科技大学资深辩手李诗乐、武汉理工大学资深辩手陈晨通、华中师范大学资深辩手吴涛、华中师范大学资深辩手郑瑶瑶受邀担任此次决赛的评委。



本次决赛由正方法学院辩论队对阵反方文学院辩论队,辩题为“长版权保护期限对社会利大于弊/弊大于利”。代表法学院辩论队参赛的辩手分别为一辩张晓兰、二辩丛梓烨、三辩谢萌和四辩王卓,代表文学院辩论队参赛的是一辩黄文轩、二辩林嘉仪、三辩李芷萱和四辩张碧榕,整场辩论中,辩手们旁征博引,才思敏捷,紧抓社会实事,辨析事件背后的真理,给评委与观众带来了酣畅淋漓的观看体验。


比赛正式开始,首先双方一辩进行立论。张晓兰在立论中解释著作权内容以及对于版权的有限主义和无限主义的对立,从“长版权有利于保护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两方面阐述正方观点,完成正方立论。黄文轩则指出:“长版权不能适应数字化时代文化领域的迭代速度,长版权使文化资本更多地垄断市场,降低文化产品的质量。”双方立论均逻辑清晰,有理有据,环环相扣,为己方后续论证奠定良好基调。


在后续四质一,二辩申论,三质二,三辩小结,自由辩和结辩各激动人心的环节中,双方就“长版权对作者的个人权利的保护,文化市场繁荣和公共利益维护”上进行利弊比较。通过迪士尼、甄嬛传、原神、鬼吹灯等事例,讨论长版权在二创、大企业、普通的文化创造者等方面的影响。双方交锋激烈,展现出绝佳的风采。


在述票环节,评委们对正反双方所提出的论点与论据进行整体评价,指出双方在展开案例分析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与漏洞,并分别提出相关的完善建议。


最终,正反双方比分为10:5,法学院夺得华中师范大学第三十届舌上春秋辩论赛冠军,文学院获得亚军,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和外国语学院获得季军,法学院优秀辩手王卓被评为最佳辩手,法学院优秀辩手施冠宇被评为本次比赛的全程最佳辩手。



(审读人:万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