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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学院第三届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任命的通知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4-05-12 00:00:00

为加强自身组织制度的建设,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育人功能,经本人申请,公开竞选,报院党委审核,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委员会研究决定任命余建川等6位同学为法学院第三届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具体名单如下:

一、团委

团委副书记:刘蒋西子

二、学生会

主 席:余建川

秘书长:陈 亮

副主席:徐晨阳

副主席:曾发亮

副主席:胡 旸

以上学生干部试用期为一个月。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法学院第三届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换届笔试、面试成绩

编号

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第一环节:竞职演讲

第二环节:无领导小组讨论

1

63

同意13 反对0 弃权7

15.18

2

50

同意9 反对3 弃权8

21.27

3

69

同意16 反对0 弃权4

20.00

5

58

同意13 反对2 弃权5

20.91

6

66

同意13 反对1 弃权6

22.27

7

69

同意17 反对0 弃权3

22.27

8

56

同意7 反对2 弃权11

17.55

9

50

同意6 反对4 弃权10

18.45

10

55

同意5 反对5 弃权10

18.45

11

48

同意1 反对5 弃权14

19.82

12

64

同意9 反对3 弃权8

20.73

13

70

同意16 反对1 弃权3

22.64

14

49

同意2 反对5 弃权13

17.09

备注:4号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