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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法学院文艺活动等单项积极分子评选结果的公示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4-06-03 00:00:00

根据校团委《关于评选文艺活动等单项积极分子的通知》(华师团字[2014]9号)的文件要求,经个人申请、评审会成员评审、院团委审核,现将2014年法学院文艺活动等单项积极分子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社区工作积极分子:

姓名

学号

陈 航

2011214371

徐晨阳

2013210280

王安冬

2011214341

文艺活动积极分子:

姓名

学号

付智星

2011210232

高玉茜

2011214359

唐丽雯

2012210227

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分子:

姓名

学号

张 丹

2011214396

公示期为3天(2014年6月4日-6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院团委反映。

联系电话:67866108 邮箱:hsfxyxsgzbgs@163.com 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内容真实具体,以便调查核实。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