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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法学院文艺活动积极分子等单项积极分子评选结果的公示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3-05-13 00:00:00

根据校团委《关于评选文艺活动积极分子等单项积极分子的通知》(华师团字[2013]6号)的文件要求,经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年级评选及院团委评审,现将2013年法学院文艺活动积极分子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社区工作积极分子:

姓名

学号

陈 航

2011214371

任 泰

2010210025

王安冬

2011214341

文艺活动积极分子:

姓名

学号

刘 娜

2010210071

高玉茜

2011214359

黄佩琪

2012210300

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分子:

姓名

学号

陈雅婷

2011214361

公示期为3天(2013年5月14日-16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院团委反映。

联系电话:67866108 邮箱:law20120101@yahoo.cn

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内容真实具体,以便调查核实。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