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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法学院团总支研究生会招新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2-10-18 00:00:00

我院研究生会是院团委直接领导下的基层学生组织,一直以来都奉行着“来自学生,服务学生”的原则,全心全意的为院研究生服务。为了使新成立的团总支研究生会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特面向全院研究生招纳新一届研究生会各部门成员。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院团总支研究生会各部门招新是在院团委的领导下,由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答辩的方式产生新一届的研究生会各部部长、副部长及干事。

二、报名条件

1.具体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道德意识。

2.勇于奉献、敢于创新、积极进取,具有较好的领导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热心于所从事的学生工作,对自己的工作富有责任心,能够持之以恒,愿意为大家服务。

4.能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处分记录。

5.学习刻苦、成绩优良,能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6.仪表端正、谈吐得当,对工作认真负责。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研究生均可报名参加。

三、招新职位、部门简介(见附件)

依照《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团委研究生学生会管理制度》,各部部长、副部长及干事由主席团在新学期招新工作开始时通过面试评选聘用,聘期为一年。

四、招新流程

1.报名阶段

在10月15日将申请表格上传至各支部QQ群。凡有意参选的同学请自行下载并在10月15日至10月23日期间将电子版报名表发到617513436@qq.com邮箱内。参选者除电子版报名表外,需将纸质表,于面试当日(10月23日中午12点,时间如有改动将作另行通知)交于1号楼1101教室。此次招新接受现场报名。

2.面试阶段

10月22日开始统计报名信息。10月23日即周二中午12:00在1号楼1101教室进行招新面试,每位竞选者有1—3分钟的竞选时间,并接受提问,按部门顺序进行面试。

3.结果公示阶段

选举结果将在面试结束予以公布。如有异议,3日内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向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电话:15623232880

法学院团总支研究生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