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法学院科研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法学院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3-07-10 10:27:28
各位同学:
现将2023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积极服务国家和湖北法治建设。
二、实施方式
课题采用后期资助的方式实施,申请人围绕学院确立的“基层治理法治化”特色学科建设方向以及暑期将开展的“百所观察”“社会实践”等活动,确定选题后即自行开展研究,以研究成果申请。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立法建议稿、论文等,选择其中一种成果形式进行申报。
三、课题类别和资助经费
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学院给予一定的资助经费。
四、申报要求
(一)申请者条件
1.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对申报课题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
3.申请者应为我院在读全日制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申报注意事项
1.每个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可以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参与申报材料无效。
2.不得以申报截止日期前已经公开发表、出版的作品,或获得批示采纳的未公开作品申报。
五、申报材料
请于2023年10月31日前将A4纸双面打印的《申请书》(见附件)和研究成果一式5份报送至法学院513办公室,同时发送申请书和研究成果电子版到邮箱 704356374@qq.com。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188 5927 6353
法学院
2023年7月10日
- 附件【2023年度法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doc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