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论证评估会在我院举行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5-10-24 09:06:41
10月21日,《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论证评估会在我院举行。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审批工作处处长刘红艳、随州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海涛、随州市人大监司委主任委员龚五洲、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审批工作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黄继忠、随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二级调研员王建武、随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伟业等领导与专家参加论证评估会。论证评估会由我院院长丁文主持。

会议伊始,王海涛介绍了本次立法的背景和主要内容。丁文介绍了与会领导与专家,并对其到来表示热烈欢迎。李伟业作立法说明,详细汇报了《条例(草案)》的立法情况,包括《条例(草案)》的起草背景、立法依据、主要内容与结构等。
立法论证环节,来自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南民族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以及有关律师事务所的各位理论和实务专家共同围绕《条例(草案)》内容展开讨论并发言。与会专家对《条例(草案)》各条款内容进行深入论证,提出了针对性修改意见和建议。
总结交流环节,王海涛对各位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表示衷心感谢,并就会议中专家提出的部分问题作出回应。他表示,会后随州立法工作组将充分吸收各位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
刘红艳对会议进行总结,她指出各位专家提出的宝贵意见为《条例(草案)》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新思路。下一步,省人大和随州市人大将密切配合,充分考吸收专家意见与建议,助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的有效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