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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校友李梅获“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4-08-15 22:42:02

法学院讯(记者 法轩)7月29日,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发布《关于 2023-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拟奖励学生、教师名单的公示》,我院2014届本科毕业生李梅入选。奖项由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奖励对象为赴基层就业并做出突出业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指导服务大学生赴基层就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普通高校教师。李梅现在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工作。




事迹介绍


李梅,全省“十佳公诉人”,宣恩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普通犯罪检察部主任、二级检察官。曾获评湖北省知识产权保护“成绩突出个人”、湖北省打击治理洗钱犯罪“成绩突出个人”、恩施州检察机关“公诉业务标兵”“优秀办案检察官”、恩施州检察机关公诉业务竞赛二等奖、优秀论辩奖、恩施州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优秀奖等。



“办大案,要较真、求极致,办群众身边的‘小案’,更要当成‘天大的案件’办好。”眼前这位年轻检察官,名叫李梅。在同事们眼中,她是公认的“细节控”“多面手”,也是行走的“法律百科全书”“业务咨询热线”。


怀揣公诉梦想,李梅在检察公诉战线上奋战了10个春秋。10年间,她凭借出色的业务能力、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实现了从一名心怀忐忑的检察新兵到胸有丘壑的成熟检察官的蜕变,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默默挥洒汗水、贡献青春力量。



聚沙成塔,在边干边学中练就“真本领”


2014年9月,李梅从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毕业后,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宣恩县检察院工作。“学生时代电视上英姿飒爽的公诉人形象,让我在心里埋下了成为一名优秀公诉人的种子。”进入检察院后,李梅主动申请到公诉部门工作。如今,在刑检岗位已近十年的她,共办理了大大小小的刑事案件1200余件。


如何正确审查判断案件事实?如何准确适用法律?如何通过检察履职达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刚开始办案时,李梅时常感到忐忑和迷茫。为了攻克这些难题,她利用整理卷宗的机会,将前辈们所办理案件的案卷材料逐一研究,从中迅速积累经验。


慢慢地,她认识到仅仅查阅法条和从已办案件中汲取经验远远不能适应办案需求,她又开始研读上级院发布的指导案例、典型案例和相关理论文章,养成了两高发布的指导案例每期必读的好习惯。随着理论知识的积累和办案经验的丰富,她逐渐在工作中崭露头角,办理了一批精品案件。


办案之余,她还通过撰写调研文章和新闻稿件,总结经验做法,传递检察声音。结合办案撰写的《愿做有情怀的公诉人》被评为湖北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故事,撰写的《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被《检察日报》刊载。


善作善成,在先行先试中寻求“新突破”


“优秀公诉人都是案子‘喂’出来的。”在李梅看来,办案经验的储备不在于多办,而在于精办,特别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精办。作为一名员额检察官,李梅年均办结公诉案件130余件,虽然案件数量多,但所办案件中,没有出现过一宗错案、冤案,办案质量好,社会效果佳。


在办理张某为首等1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李梅在法定时间内完成70余册案卷审查,精准指控犯罪,起诉意见均被人民法院采纳,涉案人员被判处三至十七年有期徒刑。通过办案,移送线索14条,追缴黑财300余万元。


每个案件都要办得扎实,每项工作都“求极致”,这是李梅对自己的要求。在完成办案任务的基础上,李梅锐意创新,成为勇立检察改革潮头的弄潮儿。


▲李梅(中)现场查看轻罪案件拟被不起诉人公益服务开展情况


2023年7月,宣恩县检察院被确定为湖北省检察机关拟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试点院,李梅在全面梳理案件特点的基础上,组织制定适合县情的实施方案并确定“一山两水”公益服务区域,良好发挥了案件办理的警示教育作用,更好促进社会治理。


“在观点交流、思维碰撞中相互学习办案经验和技巧,促进办案多维度思考和业务素能提升。”作为该院青年读书班班长,李梅积极组织开展“如我在诉,细说小案”案例研讨活动,通过案例研讨反哺实务办案。该活动入选湖北省检察机关“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典型事例,相关工作信息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送。


不忘初心,在小案办理中永葆“为民情”


“法律知识的储备只是成为一名公诉人的敲门砖,而真正能让我们被称之为‘国家公诉人’的,是那颗司法为民的赤子心。”在一次“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中,李梅以《司法为民不忘初心》为题分享了自己的工作感悟。她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在某轻伤害案件中,本是“好兄弟”的刘某和潘某因一件琐事发生争执,潘某伤势经鉴定为轻伤。案件移送该院审查起诉后,李梅作为承办检察官多次开展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到案发后,两人都在不断向他人诉苦,言语中少不了对对方的指责,指责之声又传入彼此耳中,双方矛盾愈演愈烈。


▲李梅(左一)耐心化解矛盾纠纷


“两人都爱面子,需要我们来给他们搭个‘台阶’。”摸清事情来龙去脉后,李梅将刘某和潘某“请上”调解桌,让两人直来直往地谈对错、讲恩怨、吐苦水、解心结。最终刘某和潘某达成和解,潘某对刘某的行为表示谅解,请求检察机关从轻处理刘某,检察机关综合考虑犯罪情节及造成的后果,对刘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办理的大部分都是‘小案’,而‘小案’背后往往藏着大民生。”在办理这一系列案件中,无论案情如何简单,李梅都坚持问自己:矛盾是否真正化解?被害人是否得到足额赔偿?近10年办案过程中,李梅主持并促成了200余次的刑事和解,为50余名被害人申请了司法救助,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因为热爱,所以选择;因为选择,所以坚守。10年在基层刑检岗位的深耕细作,让李梅更加坚定对法治梦的追寻探索和对“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追求的躬身实践。“道阻且长,行则将至。只愿能在法治的长河里发出一缕来自山区基层检察人的微光。”李梅说道。


(审读人:万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