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研讨课】法学院组织大一新生赴洪山区人民法院旁听庭审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5-11-13 00:00:00
法学院讯(通讯员刘梦洁摄影张倩)11月13日上午,法学院组织大一新生赴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旁听庭审。本次旁听庭审活动是我院本学期开设的新生研讨课的重要环节,得到了院领导和高度重视和洪山区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以期将理论学习与司法实务紧密结合,引导学生在扎实理论学习的同时注重加强实践能力。本次旁听庭审由我院刑法教研室李冠煜老师带队,课程助教梅定珠组织大一新生有序前往,法硕专业部分参加刑法模拟法庭活动的研究生也一同参加了此次旁听活动。
此次活动一共旁听了两起刑事盗窃案件的法庭审判。第一起案件是犯罪嫌疑人涉嫌盗窃数额较大财物、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由独任审判员审判的刑事案件。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特点,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对量刑无异议的轻刑盗窃案件,由独任审判员审判,简化庭审程序,在保证公正的基础上依法裁判,提高审判效率,让同学们切实体会到了我国刑事诉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原则和理念。第二起案件是被告人提起上诉、适用二审审判程序依法组成三人合议庭审判的刑事盗窃案件。首先,书记员宣读了庭审纪律,审判长宣告案由并听取了被告人上诉请求和理由。紧接着,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公诉方对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并提交了所收集的证据,辩护人对公诉方提交的证据进行了质证。随后法庭辩论环节公诉方重申了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主张维持一审判决,辩护人针对取证程序合法性和证据关联性等进行了辩论。最后,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通过此次旁听法院庭审活动,同学们对于刑事诉讼参与人员、合议庭组成、庭审程序、公诉方及被告方的权利等有了更加切实、深入的认识,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和程序正当性有了更加深刻的体会,对法庭庭审流程的熟悉程度进一步加深。庭审结束后,同学们就此次旁听法院庭审进行了讨论,普遍反映收获很大,进一步增强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
此次旁听庭审活动是新生研讨课的重要环节,也是一次生动、真实的实践大课堂,让同学们受益匪浅。组织此次旁听法院庭审不仅有利于学生熟悉法庭审判的程序,进一步掌握法律实务,而且有利于他们在实践中增强思辨能力,提高辩论技巧,提升逻辑思维和法律思维能力水平。今后,我院将提供更多的机会组织学生们旁听庭审,为同学们夯实法律功底和今后法律执业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