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王胜男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2-11-06 00:00:00
个人简介:
王胜男,女,汉族,1992年9月生,山东省潍坊市人,入党积极分子。2011年9月入校,就读于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在2011—2012学年度,学习上认真努力,荣获“国家励志奖学金”,“三好学生”。同时,积极参与学生工作,参与班级、学院以及学校的各种活动,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在2011—2012校运动会中工作认真负责,被评为“优秀工作者”;参与第十六届“创意杯”辩论赛,在与同学的共同努力下荣获冠军班级的称号;参演第四届“2012·青春飞扬”话剧小品大赛并获得一等奖。现担任1103班班长、年级学生会学习部部长、学工部助理、求真社组织部部长等职务。
个人事迹:
(一)端正思想,提高觉悟水平
在大一这一年里,我坚持思想上的学习,按时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动态,并通过自己的努力有幸参与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在课堂上主动学习理论,逐步提高自己的觉悟水平,并在课后积极参与小组的实践活动,将所学理论用于实践。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我们全体小组成员的努力下,我们小组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被评为“第47期党校学习优秀小组”。小组整体取得优异成绩的同时,我们个人自身理论水平、道德素养更是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
(二)坚持学习,提高专业素养
大学是一个诞生学者的地方,更是一个泛滥诱惑的场所。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明确自己的身份——学生,时时刻刻牢记我的本职工作是什么——学习。我做好自己的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并按此一步一个脚印,脚踏实地,不急不躁。在认真学习的前提下,在学习上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并被评为“国家励志奖学金”,“三好学生”等。在搞好自身学习的同时,我还尽力去帮助其他同学,帮助他们找到适合他们的大学学习方法,帮助他们解答学习上的相关疑惑。结果证实,在此帮助下他们也取得了较大的进步。
(三)参与实践,帮助他人,提升自我
大学与中学最大的一个不同点就是空余时间明显增多。在一心搞好学习的同时,我并没有选择将所有的空余时间投放在书本上。我积极参与各种活动,在这些活动,我收获经验、收获朋友、更获得了成长。如积极参与校运动会,被评为“优秀工作者”;与室友一起参加“美食总动员”厨艺大赛并获得三等奖;参与第十六届“创意杯”辩论赛,在与同学的努力下荣获冠军班级的称号;参演第四届“2012·青春飞扬”话剧小品大赛并获得一等奖。通过参加这些活动,我与同学们在互相交流中增进了感情,获得了友谊,同时自身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除了这些活动之外,我还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活动,为需要的人带去一份关怀,如义卖报纸、禧乐儿童康复中心志愿者、爱心包裹劝募活动、大学生科普志愿者等,通过参加这些志愿活动,我更深层次的了解了我们社会的现状,这些也为我为他人奉献爱心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平台。
(四)开拓思维,提高创新能力
其实,总结这一年以来,自己在创新这一方面确实是做的还不够。今后,会以此为目标,借鉴以往经验,综合自身特点,争取早日在创新上取得成绩。
导师点评:
该同学思想上积极、上进、觉悟高,主动向党组织靠拢,理论基础较强;学习上刻苦认真,成绩优异,专业素养较高;生活中,勤俭节约,乐于助人,热心帮助身边同学;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能力和创新精神。是一名优异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