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学院第四届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任命的通知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5-05-19 00:00:00
为加强自身组织制度的建设,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育人功能,经本人申请,公开竞选,报院党委审核,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委员会研究决定任命胡暘等6位同学为法学院第四届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具体名单如下:
一、团委
团委副书记:刘倩
二、学生会
主 席:胡 暘
副主席:王奎国 张 卉 陆 璐
秘书长:陈昊文
以上学生干部试用期为一个月。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