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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剑唇枪 连战皆捷——第八届“法辩盟” 华师法学院再获胜利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8-03-26 17:29:27

法学院讯(通讯员马煜柠 摄影李欣)3月23日下午,第八届“法理争鸣”湖北高校法学专业辩论赛暨武汉市大学之城建设版权专题辩论赛在湖北大学再度开赛。团委书记兼14、16级辅导员恽力达带领法学院辩论队成员前来观战。


首场比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对战武汉大学,双方就“网络直播应不应该受著作权法保护”这一辩题展开争辩。正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认为网络直播作为主播及制作人的智力成果,应当作为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反方武汉大学则从著作权法保护客体的可复制性与独创性两特点出发,认为网络直播的实时性与互动性不符合其特性,不应该受著作权法保护。在双方四辩总结陈词后,评委举牌,公布反方获胜。

接下来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与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大数据对个人信息保护利弊”问题的激烈交锋再次将比赛推向高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持正方大数据对个人信息保护利大于弊的观点,从技术与观念两个层面入题,认为大数据依靠强大分析预测能力对个人信息进行事前防御和事后追踪是对个人信息保护的体现,在大数据时代的浪潮下我们应克服对新技术的恐慌。反方华中师范大学认为大数据的运作机理与信息保护无法兼容,其在我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非个人信息转化为个人信息,使得个人隐私泄露,且观之学者的呼吁以及各国利用法律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也可看出,弊大于利。


进入驳辩与盘问环节,正方先后指出,大数据的广泛应用已成为必然趋势,其技术门槛较高,不易被轻易掌握,对信息的整合追踪也可进行预防黑客攻击,且信息泄露的情况存在已久,风险的大小在于防护能力的高低,大数据可将个人信息发挥其应有价值。而反方则认为,正是因为大数据的广泛应用使个人信息更易在利用与反利用中被泄露和窃取,并且个人信息在这一过程中逐渐升高的商业价值也令隐私安全岌岌可危,在大数据越发开放的时代下,这是对个人财产权的侵害,也是对公共利益的侵犯。


反方始终坚定立场,通过美国“棱镜门”事件、facebook大量数据泄露丑闻等案例充分论证观点,并表示无论是事前防御还是事后追踪都建立在个人信息一定程度泄露的基础上,从而大数据对个人信息保护也无从谈起。面对个人信息保护日益糟糕的现状,当务之急是如何捍卫自己的权利,审时度势,把握主动。

本场比赛在双方语言表达、思维逻辑的碰撞与较量中落幕。最终,经评委举牌表决,反方获胜,反方四辩获本场“最佳辩手”称号。


夫辩者,明是非;摹万物,比群言。相信在“法辩盟”的推动下,越来越多的法科生将不断提高法律意识与思辨能力,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助力。辩四周事事可辩,论天下方方可论。法学院辩论队将秉持着“慎思明辨,法济天下”的宗旨不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