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和法学大讲堂丨中国人民大学张新宝教授应邀作学术讲座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4-11-13 08:57:59
11月7日,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领导小组成员、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编纂总召集人张新宝应邀在我院作题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逐条讲解》的学术讲座。我院院长丁文,副院长文杰,青年教师张罡、李运达,及法学院本科生、研究生等共计230余人参加了此次讲座,讲座由丁文主持。
张新宝教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进行逐条讲解,主要包括侵害监护关系责任承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时侵权责任认定与承担、用人单位和承揽人侵权责任认定与承担、产品责任案件的损害赔偿范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危险动物饲养者责任、高空抛物情形下物业管理人责任等。他结合具体案例,讲述这些司法解释的制定背景与法理依据,让大家对司法机关的考量有了更全面准确的理解。
本次讲座内容丰富,深入浅出,让在场的老师和同学们受益颇多。张新宝教授的深刻剖析与独到见解,不仅加深了广大师生对侵权责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理解,也增强了大家从事法律职业的使命感与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