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第十一期“桂子山法学青年学术沙龙”成功举办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1-06-07 18:26:35
2021年6月4日下午,第十一期“桂子山法学青年学术沙龙”在法学院二楼会议室举行。本期学术沙龙的主题报告人为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章成副教授,报告的主题为“推进北极治理的法治路径与中国参与的再思考”。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杨涛副教授担任本次沙龙的主持人,武汉大学哲学院副教授盛福刚、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亚萍、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徐妮娜、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吕琪担任与谈人,本次沙龙特邀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高宏贵教授担任嘉宾。我院部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参加了本次学术沙龙活动。
主讲环节,章成副教授先从北极治理的背景与意义入手。他指出,域内国家关注北极治理和世界局势与国家间关系导致区域政治秩序的应时重塑,这两个因素推动了北极治理体系的生成与发展。其次,他从环境、经济、政治三个方面来分析了北极治理的意义,层层递进,引人深思。
随后,章教授谈到北极治理的演进与转型,他将此分为北极治理体系的开始成形、稳定发展以及转型三个阶段。他指出,北极治理呈现出治理结构稳定、渐进式发展路径、区域性特征鲜明、治理效果外溢的特征。但其中存在一个困境是北极渔业的捕捞问题,未形成完整统一的法律规制体系,且不同层级的法律规范之间存在冲突。因此,他认为可以依据国际条约法、区域条约法和有关环境保护的习惯法中建立法律依据。
此外,章教授还谈及了北极治理体系的结构与相关法律制度。他指出,北极治理体系主要包括北极理事会和UNCLOS两大治理体系,这两大治理体系之间相互嵌套和渗透。相关法律制度主要有北极航道航行的法律制度、北极渔业和公海保护区的法律制度等。
最后,章教授分析总结了中国在北极治理中的权益和角色。他认为,中国是“近北极国家”和“北极事务重要利益攸关方”,积极应对北极形势变化,维护和拓展中国北极权益,是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有机组成部分。并指出中国应依据五个层次的治理体系,国内、国际和外交三条线来积极参与北极公海保护区的国际谈判等法律外交活动,维护我国在北极的海洋权益。他还提出了加强对北极海域渔业情况的了解和评估、鼓励多利益攸关方参与北极合作、积极开展双边层面的“北极外交”等建议。
与谈环节,与谈人盛福刚老师从法哲学的角度来对这次会议作出评议,认为国家有其社会性和非社会性。程亚萍老师对章成副教授和盛福刚老师进行跨学科领域研究的成果表示了高度认可,同时她认为康德和黑格尔也对法学学科做出了重大贡献。吕琪老师针对国际法的定性,主要探讨了其不讲哲理性和工具性问题。
自由交流环节,章成副教授针对在场同学提出的北极地区设立细分的区域化已进行到什么程度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回答,他从法律技术方面、政治方面以及其他深层次因素三个方面,表明了自己的观点。
自由交流环节结束后,主持人杨涛副教授对章成老师带来的精彩的学术分享表示感谢,欢迎各位老师再次来到桂子山进行学术交流,同时宣布第十一期“桂子山法学青年学术沙龙”圆满落幕。